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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,一方制造假“双方债务”怎么办?
来源:http://www.szjwfc.com 发布时间:2015-09-13 11:52:25 浏览:260次
离婚后,一方制造假“双方债务”怎么办?
答:可以申请对借条做鉴定,看看是否伪造
剧情回顾:
董大海和妻子苗锦绣离婚后,苗锦绣要求重新分配董大海在结婚时为小三所购买的房产。为了抵赖,董大海请其朋友帮忙,写下数千万的借条,并找到苗锦绣称是几年前董大海欠下的债务,请苗锦绣代为偿还。结果是,董大海的行为被苗锦绣的律师识破,不了了之。
本地类似案例:刘某与妻子孙某闹离婚,为了给妻子施加经济压力以便在争夺抚养权中胜出,刘某找朋友伪造9万元的欠债借条,虚构自己负债累累的假象。孙某在对借条作司法鉴定时,刘某终于露出马脚。最终刘某因妨害民事诉讼被处以罚款1000元。
律师解读:制造“假债务”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。借款是否会被作为共同债务来处理,要综合事实进行分析,一般如果数额较大,夫妻一方不知情,且没有银行转账支付凭证,又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法院是不会采信的,甚至还可以借助笔迹时间鉴定,如果借条被证明是伪造的,伪造债务的一方将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风险。
《婚姻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“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有前述行为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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